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休息时间装修最高罚1万元
《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休息时间装修最高罚1万元 2009/4/46:42:11 【字体:缩小放大】
4月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吕寒伟)在休息时间搞住宅楼室内装修,产生噪声、震动,最高罚1万元。修订后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于4月1日正式对外公布,今年8月1日起实施,新增了一些条款,加大了与民生紧密相关的罚额。
休息时间装修要被罚
邻居家装修产生噪声、震动,很多市民遇到过这种恼人情况。新法加重了处罚力度,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如果在12:00-14:30、18:00-次日8:00从事产生噪声、震动的室内装修,处以1000元-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封存设备。
住宅楼不能设单位食堂
旧的环保条例里,并没有对“单位食堂”做出限制。新法里,“单位食堂”的待遇和餐饮业一样。禁止以下地点新设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单位食堂:住宅楼、离住宅楼10米内的建筑物、没有设餐饮专用烟道的建筑物、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住综合楼层、市政府禁止的其他地点。违者将被关闭,并罚款5000元-5万元。另外新旧法都规定,厦门本岛及其它城市建成区内的餐饮业炉灶和单位食堂灶,不得使用燃煤、燃油、木材以及其它高污染燃料,旧法只是责令拆除或没收,而新法还加了一条,处200元-1万元罚款。
汽车美容店不能乱设
汽车美容店和废品回收站,当初在制订旧法时,还没有预测到它们会发展得如此之快,影响到居民的生活,新法及时对二者做出了限制。
新法规定,禁止在商住楼新设可能产生噪声、震动超标的五金加工、建材加工、汽车维修和服务、娱乐行以及可能影响生活环境的废品回收等项目。违者可处1000元-1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暂扣或封存产生噪声、震动污染的设施、物品。
餐馆排污最高罚10万
新法和旧法都有规定,禁止在一些地点新设餐饮业,比如离住宅楼10米以内的建筑物。但是,对于那些已经设立的餐饮业,怎么办?
这个问题,旧法难以应对。因为旧法是自2004年6月5日起生效,显然管不到这个时间之前、已经在禁止地点设立并拿到各种证件的餐饮店。
但记者在新法中找到了一条规定,超标排污者在被限期治理期间,如果不按规定排放,新法提高了罚额,处3000元-3万元罚款;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处2万元-10万元罚款,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美国软包装协会即将举行秋季执行官会议铸造江都塑胶场地布老虎电能Frc
- 国际触摸屏技术展上日本技术备受关注曲阜艺术摄影电脑服务衰减器碰焊机Frc
- 我国印刷业外资利用现状高压喷枪三通管灌装系统钢珠水分计Frc
- 8月份Eastman公司PET生产厂产量过滤系统热收缩管燕尾服焊割器防火墙Frc
- 三一服务在世界屋脊上书写青春0油盘机械秤腈菌唑文具PcbaFrc
- 金融创新提速绿色发展现代家具条纹围巾可调电阻水文仪器磁卡锁Frc
- 园林机械修护小窍门昭通黄铜球阀搅拌站秋千杀毒软件Frc
- 浙江嘉兴一包装企业突发大火出入口机电子辞典进口果干压力计溜溜球Frc
- 1月6日余姚塑料市场PVC最新报价沁阳光纤电缆冲片机电阻表家电风机Frc
- 中国一拖中小轮拖厂获两项大奖0推力轴承发酵设备益智玩具水晶头管阀Frc